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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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明确!7月1日起执行!
4月1日,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减轻大病、重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方便群众省内就医,近日,安徽省医保局印发《关于扩大“省内大病无异地”试点病种的通知》,推动医保惠民政策再升级。据介绍,近年来省医保局围绕推动实现大病重病在本省解决的改革目标,充分发挥医保支付杠杆作用,于2022年10月1日起在全省试行“省
2025-04-01 22:18:00 -
《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医师附条件注册精神卫生专业执业范围有关工作的通知》解读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精神卫生专业医师队伍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需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在既往工作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医师附条件注册精神卫生专业执业范围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具体工作要求。文件主要解决了两个问题:一是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精神
2025-04-02 22: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