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雷刚 通讯员 杨理想

4月2日,新蔡县人民检察院联合中共新蔡县委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余店镇人民政府、新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缅怀龚培元烈士清明公祭活动,以赤诚之姿追忆峥嵘岁月,以检察担当传承先烈遗志。
2022年8月,新蔡县人民检察院、中共新蔡县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新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履职中发现,1942年英勇牺牲的新蔡籍革命烈士龚培元由于革命斗争形势残酷、资料缺失等原因,并没有被追认为烈士,其后代多年求助无果。经查,龚培元烈士,原名龚德善,河南新蔡人,中共党员,1939年“竹沟事件”发生后在平舆、新蔡、正阳三县交界处的郭寨村秘密从事革命活动。1942年6月,胡营村中共党员胡守本获悉国民党党政分会察觉龚培元可能是共产党员,将对其实施抓捕,捎信让其赶紧逃走。龚培元收到信后立即撤离,走到郭店集时,被国民党党政分会组长艾涕均和国民党预备队中队长、三青团分子李子才逮捕,押到常湖乡(国民党党政分会所在地)囚禁。随后的二十天,龚培元受尽严刑拷打,却始终没有泄露党的任何秘密,最后被李子才秘密杀害在李围孜庄东头坟地,牺牲时年仅34岁。
针对龚培元追认烈士、纪念宣传存在的问题,新蔡县人民检察院、中共新蔡县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新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沟通交流,协调新蔡县公安局、新蔡县人民法院调取留存有李子才杀害龚培元情节档案材料等关键证据,并认真研究了龚培元牺牲前后的新蔡县革命斗争形势,与汝南、平舆党史部门多次进行印证,并走访了多名老党员,厘清了龚培元是中共党员的基本历史事实。2023年4月12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发文,追认龚培元为革命烈士。
青山隐隐埋忠骨,山河无恙慰忠魂。下一步,新蔡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大力营造崇尚英烈、缅怀英烈、学习英烈、捍卫英烈的浓厚氛围,用实际行动告慰先烈,传承革命传统、赓续红色血脉、厚植爱国情怀。